2025年上半年,亞洲各國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主要司法管轄區實施或完善了框架,旨在促進負責任的創新,同時保障投資者。新加坡、香港、日本和韓國等國家採取了積極措施,從臨時措施轉向建立更連貫和全面的監管格局。這些發展旨在將數位資產更無縫地整合到現有金融系統中,解決系統性風險,提升市場誠信,並為企業和投資者提供清晰度。理解這些不斷演變的監管立場對於參與或希望進入亞洲加密貨幣市場的任何人都至關重要。
2025年上半年亞洲加密貨幣監管的總體趨勢是什麼?
在2025年上半年,亞洲加密貨幣監管的一個明顯趨勢是建立全面、風險敏感且有利於創新的數位資產監管框架。監管機構正越來越多地從碎片化方法轉向將加密貨幣納入現有的金融監管結構。一個共同的主題是,重點關注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的許可制度,確保處理數位資產的實體符合嚴格的反洗錢(AML)、反恐怖主義融資(CFT)和消費者保護標準。
另一個重要的發展是對穩定幣的加強審查和監管。香港和韓國等司法管轄區已經引入或正在最終確定針對穩定幣發行商的專門監管框架,這標誌著擺脫了早期監管沉默期的轉變。這些框架通常包括儲備管理、透明度和運營彈性方面的要求,旨在減輕與其穩定性和廣泛採用相關的風險。
此外,對投資者保護和市場誠信的重視日益增加。這包括對加密產品的廣告和促銷實施更嚴格的規定,強化披露要求,以及防止市場操縱的措施。一些亞洲國家還在探索或實施針對代幣化資產和真實世界資產(RWA)的明確指南,認識到它們在徹底改變傳統金融方面的潛力。總體趨勢表明,監管環境正在走向成熟,力求在增長與必要保障之間取得平衡,將亞洲打造成一個在更清晰的法律框架下進行加密貨幣創新的關鍵區域。
主要亞洲金融中心如何調整其加密貨幣框架?
主要亞洲金融中心正在積極調整其加密貨幣框架,以鞏固其作為領先數位資產中心的地位,平衡創新與嚴格監管。
新加坡不斷演變的數位資產格局
新加坡以其進步的金融科技政策而聞名,在2025年進一步加強了監管,以增強消費者保護和金融穩定性。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仍然是主要監管機構,根據《支付服務法》(PSA)和《金融服務和市場法》(FSMA)將加密貨幣歸類為數位支付代幣(DPT)。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新加坡註冊並向海外客戶提供服務的加密公司必須根據FSMA獲得許可。這將監管範圍擴大到僅在新加坡境內進行的活動之外。
關鍵措施包括對DPT服務提供商的更嚴格規定,要求他們確保資產隔離,將客戶資金與公司資金分開。他們還必須維持健全的了解你的客戶(KYC)和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AML/CFT)框架,以及每日對賬和風險披露標準。MAS還禁止使用本地發行的信用卡購買加密貨幣,並禁止向零售投資者提供空投等促銷激勵措施,以保護消費者。針對超過1,500新元的交易實施FATF旅行規則,進一步提高了透明度和可追溯性。這些步驟強調了新加坡致力於建立一個值得信賴且合規的數位資產生態系統,重點關注機構採用和代幣化資產的監管。
香港推動清晰度和穩定幣監管
香港正在加速努力,以鞏固其作為主要虛擬資產中心的地位。2025年的一項重要發展是即將實施的新穩定幣監管,定於2025年8月生效。這項條例為穩定幣發行商和服務提供商建立了嚴格的許可制度,旨在保護用戶並促進金融創新。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將監督這一框架,確保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除穩定幣外,香港繼續完善其自2023年6月生效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許可制度。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和服務提供商都必須從證監會獲得許可,確保符合嚴格的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標準。對於超過8,000港元的交易,也強制執行旅行規則,要求共享特定的客戶信息。到2025年9月,香港還旨在使加密貨幣場外交易(OTC)衍生品的報告要求與國際標準保持一致,從而提高市場透明度和風險管理。這種全面的方法反映了香港將其作為數位時代國際金融中心的戰略承諾。
日本的漸進式立法改革
日本在2025年上半年透過有針對性的立法改革和監管諮詢,在數位資產監管方面表現出積極主動的態度。2025年6月,日本參議院批准了由金融服務廳(FSA)發起的修正案,旨在降低市場進入門檻,同時維持用戶保護。一個值得注意的變化是引入了新的許可類別:加密資產經紀商。這些實體不保管客戶資產,並在獨立且更靈活的監管框架下運營,與面臨更嚴格監管的全功能交易所不同。這種分層模式旨在平衡創新與風險管理。
另一個關鍵修正案是基於信託的穩定幣儲備的靈活管理要求,允許發行商將高達50%的儲備持有在政府債券等低風險資產中。預計這項變化將增強日本發行的穩定幣的國際競爭力。此外,還引入了針對跨境支付收款服務的新規定,以解決非法活動的濫用問題,並對高風險服務實施更嚴格的規定。日本的方法繼續以全面的法律框架和對投資者保護的重視為特徵,同時鼓勵加密貨幣行業的負責任增長。
韓國的政治驅動型監管階段
韓國在2025年正經歷一個政治驅動的加密貨幣改革階段,政府將加密貨幣政策置於其經濟和創新議程的首位。儘管此前對加密貨幣持相對友好的立場,但新的立法提案旨在深化和擴大現有法規。2025年6月,政府公佈了數位資產基本法(DABA),這是一項範圍廣泛的法案,旨在引入全面的數位資產立法,包括穩定幣發行商的規則。該法案提出了一個穩定幣發行商的許可制度,包括資本要求和金融服務委員會(FSC)的監督。
除穩定幣外,DABA旨在使目前根據《資本市場法》被禁止的現貨加密ETF合法化,從而為機構提供加密貨幣敞口的途徑。立法工作還包括對交易所銀行規則的改革,允許加密平台和銀行之間建立更靈活的合作夥伴關係,以增加競爭。韓國的監管基準由《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於2024年7月生效)確立,重點關注用戶保護、市場透明度以及禁止不公平交易行為。該國的舉動表明,其明確致力於將數位資產監管作為更廣泛框架的一部分加以正式化,這與其成為加密貨幣採用和監管領域區域領導者的目標相一致。
除了主要中心之外,還有哪些新興的監管焦點?
除了完善的金融中心之外,其他亞洲國家也在發展其加密貨幣監管立場,通常會考慮特定的經濟或技術目標。這些新興的焦點表明,整個亞洲大陸在管理數位資產方面做出了多樣化而協調的努力。
印度不斷演變的稅務和報告格局
印度在2025年繼續完善其虛擬數位資產(VDA)的方法,主要通過健全的稅收制度和強化的報告要求。截至2025年7月,印度擁有最明確的加密貨幣稅收結構之一,包括對VDA交易利潤徵收30%的統一稅,以及對所有轉賬徵收1%的源頭扣稅(TDS)。2025年聯邦預算強調更嚴格的合規性,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其他指定實體的強制報告將於2025-2026財政年度生效。這旨在確保更高的稅收透明度並簡化報告流程。
雖然加密貨幣在特定條件下合法持有、交易和投資,但它們不被承認為法定貨幣用於支付。交易所和服務提供商必須向印度金融情報部門(FIU-IND)註冊並遵守反洗錢/了解你的客戶(AML/KYC)規範。印度的方法側重於將加密貨幣作為資產類別進行稅收和合規監管,並正在討論一項更全面的監管法案,該法案可能定義加密資產、概述許可程序並保護消費者利益。重點是建立一個完善的監管框架,而不是完全禁止,這反映了一種謹慎而進步的立場。
泰國邁向政府數位代幣的飛躍
泰國正在積極擁抱數位資產,重點是利用技術進行公共投資和國家籌資。截至2025年7月,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為**政府數位代幣(G-Tokens)**引入了新的監管框架。這些代幣被正式認定為額外的數位資產類別,代表了一種新穎的政府借貸方法,賦予持有者獲得本金償還和回報的權利。該倡議符合內閣批准財政部發行和管理G-Tokens計畫的決議。
為促進其發行,G-Tokens免除了某些發行要求,與財政部發行的其他投資產品的監管待遇相似。此外,數位資產交易所和經銷商不再需要為與G-Tokens相關的服務獲得單獨的經紀許可證。此舉標誌著泰國將區塊鏈技術整合到其公共財政中的獨特方法,在提高籌資效率的同時促進金融包容性。該國還在探索加密貨幣相關信用卡等概念,這表明對數位資產整合的更廣泛開放態度。
馬來西亞專注於代幣化資本市場產品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正在推進2025年代幣化資本市場產品的擬議監管框架。該框架區分了「代幣化證券」(利用分散式帳本技術對傳統證券進行數位化表示)和原生數位區塊鏈資產,並採用分階段方法。最初,重點是模擬現有鏈下證券的「數位孿生」代幣。擬議框架旨在促進負責任的創新,同時確保在技術中立原則下保護投資者利益,這意味著「無論底層技術如何,類似的產品和服務將受到類似的監管」。
代幣化產品的發行商必須遵守所有現有證券法,同時增加區塊鏈特定的保護措施,包括協調傳統和區塊鏈記錄。該框架允許使用無需許可的公共區塊鏈,但要求額外的控制和風險緩解措施。這種推動代幣化資產的努力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正在開發的批發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能力及其對更廣泛資產代幣化的探索相一致。馬來西亞的方法強調利用代幣化的好處,同時管理相關風險,促進監管機構與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
菲律賓的綜合性CASP法規
菲律賓於2025年為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s)引入了重要的監管改革,SEC MC No. 5, Series of 2025,規定了其運營的全面指南。該通告涵蓋了加密資產交易所、託管人、經紀商、交易平台以及參與數位資產活動的其他服務提供商。打算在菲律賓運營或針對菲律賓用戶的外國CASPs也必須遵守。
主要要求包括強制在SEC註冊為國內公司,最低實繳資本為PHP 100,000,000(不包括加密資產),並在菲律賓設有實體辦公室。CASPs還必須將客戶的加密資產與其自有資產分開,除非明確授權,否則禁止專有使用客戶資產,並實施健全的託管和網路保護系統。該法規還涵蓋交易和上市標準、客戶適用性評估、透明披露以及可訪問的爭議解決機制。這項里程碑式的政策旨在消除欺詐性計劃,保護投資者,並促進區塊鏈、Web3和DeFi平台的創新,使菲律賓建立一個更安全、更可信的數位資產生態系統。
主要收穫
- 監管格局日趨成熟:亞洲各國正朝著全面、風險敏感的框架發展,從臨時措施轉向數位資產的結構化監管模式。
- 重點關注穩定幣:針對穩定幣發行商的專門監管框架是一個主要趨勢,涉及儲備、透明度和運營彈性。
- 加強投資者保護:正在實施更嚴格的VASP許可、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廣告和披露規定,以保護投資者並確保市場誠信。
- 多樣化的創新方法:一些國家(如泰國)正在探索政府發行的數位代幣,而另一些國家(如馬來西亞)則專注於代幣化資本市場產品,展示了整合區塊鏈的各種途徑。
- 持續的監管演變:2025年上半年突顯了亞洲動態和不斷演變的監管環境,預示著在創新與金融穩定和消費者保護之間取得平衡的持續努力。
常見問題解答 (FAQ)
2025年亞洲加密貨幣監管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主要目標是建立全面的框架,在促進數位資產創新的同時,確保金融穩定、市場誠信和強大的投資者保護。
2025年上半年哪些亞洲國家在全面加密貨幣監管方面走在前列? 新加坡、香港、日本和韓國通過引入和完善涵蓋數位資產運營各個方面的廣泛監管框架,走在了前列。
加密貨幣在新監管下的亞洲國家是否被承認為法定貨幣? 一般來說不是。雖然印度等國家允許在特定條件下持有和交易加密貨幣,但它們基本上不被承認為用於支付的法定貨幣。
2025年亞洲的穩定幣是如何被監管的? 包括香港和韓國在內的幾個亞洲司法管轄區正在實施或提議針對穩定幣發行商的專門許可和監督框架,重點關注儲備管理和透明度。
「旅行規則」在亞洲加密貨幣監管中有何重要意義? 在新加坡和香港等司法管轄區實施的「旅行規則」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在超過特定閾值的交易中分享特定的客戶信息,以提高透明度並打擊洗錢。
亞洲是否正在出現針對加密貨幣業務的新監管類別? 是的,例如,日本引入了「加密資產經紀商」的新許可類別,這些經紀商不保管客戶資產,這反映了一種基於風險的分層監管方法。